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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子拿到手还没装修就遭遇失窃,房内的电线被偷,插头全部撬开,配电箱里的电线被扯得乱七八糟。业主宓小姐认为,“我交了物管费,物业公司应该对此负责。”宓小姐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051890说,她只有一个要求,让物业公司恢复房内原有的电路。
物业公司说责任在开发商
宓小姐的房子位于北景园菊香苑1幢,物管是浙江耀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今年6月拿到房子后她一直没去装修,最近一次去看房子时才发现里面的电线被偷了。“我们马上向物管反映,要求他们给个说法,可一星期过去了,物管的回复是他们没责任,说这是开发商的事。”宓小姐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
说起这事,物管公司负责人陈经理大吐苦水。他说从今年9月开始,菊香苑1幢和2幢的房子已经连续被偷,一共有27户失窃,都是电线被偷。陈经理认为,房子本身有漏洞,1幢和2幢的房子是小高层,楼梯口的窗户和住户阳台只有一步之遥,为小偷攀爬提供了便利条件。
“小偷爬爬太容易了,就好比房子没有装门,只装了一道帘子,这样的房子怎么去防范?”陈经理说,同样的保安力量,菊香苑一共24幢房子996户人家,其他都没问题,事情却偏偏出在1幢和2幢上,这也说明这两幢房子硬件上存在安全隐患。
陈经理表示,除了正常的出入口,小区商铺还有7个直通内部的“后门”,这也给小区治安管理带来了难度,封闭式管理难显成效。这些情况,物管在收房之前就已经向开发商反映,但开发商没有回复。
开发商说不再为他人错误买单
这件事情,景荣、景安社区筹备领导小组也很重视,社区刘书记说,早在两个月前就多次跟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采取有效方案消除安全隐患,但问题一直没解决。
“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今年9月,开发商给15户被盗人家做了修复,可防盗的根本问题还是没解决。”刘书记说,北景园一共有8788户人家,入室盗窃集中发生在菊香苑的1幢和2幢,开发商应该在这两幢房子的防盗问题上采取实际行动。
开发商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房子是他们按图施工建设的,而且已经通过验收交付,说明房子不存在问题,失窃事件跟他们没有关系。“现在业主应该找物业公司,我们已经把房子交给业主了,而且业主也是委托物业公司来管理,不应该来找我们。”这位负责人称,修复15户人家的费用花了两万多元,那仅仅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帮助。
律师和主管部门的说法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徐建民律师认为,物管的说法是有失偏颇,并对宓女士的维权表示支持。
“这件事情,业主首先是追究物管的责任,因为业主和物管之间有服务合同的关系,他们与开发商不存在这种关系。物管如果认为责任在开发商,再向开发商追偿。除非物管有证据证明他们尽到了管理义务,发生偷窃是无法防范的,才有可能免责,否则物管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徐律师认为,退一步说,如果物管有证据证明,业主和开发商在被盗过程中有故意过错,比如门没关等,那么可以适当减轻物业的责任。
下城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副科长金志韦认为,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应当对业主家中的物品被偷承担责任,关键要看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已经履行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责任。即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履行了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若物业管理企业没有履行合同中的条款,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作为开发商,应当重视物业管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在这起纠纷中,物业管理企业在接管验收时,已经发现了存在的隐患,并书面告知了开发商,但开发商始终未能进行处理也是造成业主财产被盗的一个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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